上海市2009艺术类高考统考分数线确定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了2009上海高招美术类、表演类、编导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2月2日起,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在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考生本人可携带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到相关地点办理成绩复核手续。
成绩复核仅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达到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将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艺术类专业;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除了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外,还需关注招生院校是否组织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的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在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基础上直接再划定该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报考资格线。各专业统考合格者名单公布在上海市考试院网站上。
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总分不低于300.00分,且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3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50.00分。
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总分不低于200.0分,且单科每门不低于46.0分。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分。
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音乐教育专业:总分不低于160.00分,且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音乐表演专业:总分不低于100.00分,且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总分不低于150.0分,且单科每门不低于35.0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网站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