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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湘潭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录取原则

1. 湖南、北京、上海专业成绩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联考合格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河北等省份专业成绩要求执行我校校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有关规定。

2.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使用校考成绩省份的考生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3.75+文化投档成绩×0.4;使用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 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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