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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依据第一志愿的报名人数确定录取率,根据录取率,结合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确定各项目招生计划,上线考生依据填报志愿梯次顺序,择优录取,若某项目达到录取标准的人数不足,则余下名额按录取率调整到其他项目录取;

5、我校各项目均可招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据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数与剩余第二志愿的报考人数确定各项目录取人数,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若某项目无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则该项目名额调整到其他项目录取;

6、足球守门员男女各不超过1人,排球自由人不超过排球录取人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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