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录取原则 >

2018年北京印刷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录取办法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低于普通本科二批控制线的65%,则按照该省普通本科二批控制线的65%执行;

2.生源地省市美术统考合格;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4.根据综合分全国排队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合格线×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0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市美术统考合格;

3.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4.根据各省市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合格线×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线×100

5.录取时不分文理,学校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确定专业。

以上录取办法中,对部分高考改革的省份做如下要求: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高考)满分与普通类文化考试(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满分值进行折算。

对于陕西省考生,分省专业计划按照省招办要求分文理科编制。

扫码关注,实时发布,艺考路上与您一起同行
录取原则
  • 艺术留学
  • 中国美术高考网
  • 优路教育
  • 高分无忧
  • 河南成人高考
  • 电大中专
  • Copyright © 2006-2024 艺考网(yishusheng.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05290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4185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