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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厦门理工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统计

省份

科类

专业

录取最低一名考生成绩

综合分

文化分

专业分

福建

文科

设计学类

67.03

438

227

福建

文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66.03

428

225

福建

文科

艺术与科技

65.5

390

237

福建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72.36

423

249

福建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

64.31

362

225

福建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

68.57

427

229

福建

文科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

63.7

368

235

福建

文科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216

福建

文科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217

福建

理科

设计学类

64.23

366

239

福建

理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62.2

358

230

福建

理科

艺术与科技

61.13

347

228

福建

理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71.23

413

246

福建

理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

62.91

317

230

福建

理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

67.4

435

221

福建

理科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

61.47

362

224

福建

理科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201

甘肃

文理综合

设计学类

65.98

371

165

甘肃

文理综合

服装与服饰设计

63.57

316

170

甘肃

文理综合

艺术与科技

60.38

297

165

甘肃

文理综合

播音与主持艺术

64.39

341

154

甘肃

文理综合

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

66.67

412

149

广西

文科

设计学类

64.33

334

168

广西

文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59.47

276

164

广西

文科

艺术与科技

73.23

475

166

广西

理科

设计学类

59.65

275

165

广西

理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59.63

271

166

河南

文科

设计学类

62.53

334

161

河南

文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61.68

310

164

河南

文科

艺术与科技

60.73

307

161

河南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66.29

360

157

河南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

64.36

335

155

河南

文科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174

河南

文科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162

河南

文科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

65.17

373

137

河南

理科

设计学类

67.86

414

161

河南

理科

艺术与科技

60.51

300

162

河南

理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64.45

303

161

河南

理科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158

河南

理科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176

黑龙江

文理综合

设计学类

60.95

303

163

黑龙江

文理综合

服装与服饰设计

60.62

283

167

黑龙江

文理综合

艺术与科技

57.82

256

163

黑龙江

文理综合

播音与主持艺术

65.35

241

175

黑龙江

文理综合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155

黑龙江

文理综合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178

江苏

文理综合

设计学类

65.54

235

163

江苏

文理综合

服装与服饰设计

61.08

188

166

江苏

文理综合

艺术与科技

57.02

214

171

江苏

文理综合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175

江苏

文理综合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176

江西

文理综合

设计学类

64.17

340

166

江西

文理综合

服装与服饰设计

63.43

344

162

江西

文理综合

艺术与科技

62.7

303

170

陕西

文科

设计学类

63.83

335

166

陕西

文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66.93

389

164

陕西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68.89

386

161

陕西

文科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184

陕西

文科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181

陕西

理科

艺术与科技

63.28

323

167

陕西

理科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184

陕西

理科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173

湖南

文科

设计学类

63.72

383

229

湖南

文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64.95

424

220

湖南

文科

艺术与科技

62.51

335

241

湖南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69.73

413

159

湖南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

67.86

412

153

湖南

文科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185

湖南

文科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175

湖南

文科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

64.79

439

213

湖南

理科

设计学类

61.45

369

221

湖南

理科

艺术与科技

61.05

343

229

湖南

理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68.8

396

159

湖南

理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

65.38

343

157

湖南

理科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185

湖南

理科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182

山东

文科

设计学类

66.4

396

160

山东

文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63.52

334

165

山东

文科

艺术与科技

62.15

321

163

山东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64.91

361

152

山东

文科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175

山东

文科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168

山东

理科

设计学类

67.25

405

161

山东

理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68.33

395

168

山东

理科

艺术与科技

62.07

301

168

山东

理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70.4

375

168

山东

理科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173

广东

文理综合

设计学类

65.35

369

163

广东

文理综合

服装与服饰设计

64.13

347

164

广东

文理综合

艺术与科技

64.17

355

162

广东

文理综合

播音与主持艺术

62

285

156

广东

文理综合

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

60.88

399

132

广东

文理综合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175

广东

文理综合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

 

 

181

贵州

文理综合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

58.7

452

171.4

山西

文理综合

设计学类

60.57

301

162

山西

文理综合

服装与服饰设计

62.57

316

166

山西

文理综合

艺术与科技

61.38

317

161

山西

文理综合

播音与主持艺术

65.61

302

165

山西

文理综合

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

61.34

357

141

备注:以上公布数据为各省各专业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文化、专业和综合成绩。

各专业录取规则及综合分计算方式:
    1.设置校考省份的校考专业成绩为考生的专业成绩,没有设置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设置校考省份与专业如下:
    黑龙江:美术类、表演(服表、广告模特与空乘)、播音
    甘肃:美术类、播音、编导
    广西:美术类
    江苏:美术类、表演(服表、广告模特与空乘)
    陕西:美术类、播音、表演(服表、广告模特与空乘)
    山西:美术类、播音、编导
    江西:美术类
    河南:美术类、播音、编导、表演(服表、广告模特与空乘)
    山东:美术类、播音、表演(服表、广告模特与空乘)
    湖南:播音、编导、表演(服表、广告模特与空乘)
    广东:美术类、播音、编导、表演(服表、广告模特与空乘)
    2.美术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方向)等专业(类)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方向)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在福建省只招收已参加福建师范大学闽南语加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4.表演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换算值(高考文化成绩÷省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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