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 2019 年表演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报考指南
学校目前设有9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学院,以及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各类学生近9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千余人。
我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高校,设有“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抢救传承与设计创新”国家特殊需求博士项目,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及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
2016年,北京服装学院被英国《时装商业评论》评为中国最好的时尚高校,在全球时尚教育院校本科课程中位居前列,研究生课程“最佳长远价值”国际排名第2名。真正成为了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时尚高等学府”。
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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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生源省份规定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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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为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收。
报名方式及专业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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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只能在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2个专业方向中选择1个报考,考生须在本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未涉及到的除外。
1.报名及交费时间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7日
考生在手机上下载报名系统APP客户端(APP下载地址:iOS手机用户在AppStore里搜索“艺术升”下载,Android手机用户登陆http://www.artstudent.cn/下载),并在客户端上完成报名、交费,加试费:初试100元、复试80元,交费后须自行打印《准考证》。交费后考生所有信息不能更改。具体办理流程方法详见APP软件内的提示。
2.专业考试安排
注:测体及初试、复试地点均在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要求详见附件。
附1:2019年北京服装学院表演专业考试着装要求
附2:2019年北京服装学院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附3:2019年北京服装学院表演(广告传播)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3.报考审核和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我校校考:
①身份证原件。
②确认后打印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
③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考试时,须经过考生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
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④参加表演专业复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上交MP3格式的伴奏音乐。
我校将对所有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成绩进行审核,对未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校考成绩。
考试纪律要求:
①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服装学院相关考试规定。
②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如有组织作弊和替考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
③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4.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复试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1月16日左右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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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资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及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填报志愿须与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一致。
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高的考生。
文化折算成绩= 文化考试总成绩÷生源省份本科(文/理科) 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注:
①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时计入总分,计算文化折算成绩时不计入总分。
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及江苏省,使用自主招生分数线、一段线作为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在计算文化折算成绩时,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与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按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进行折算。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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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2.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3.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表演专业学生在樱花园校区住宿、就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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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8364或64288375
监督电话:010-64288089
学校网址:http://www.bift.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bift.edu.cn/
微信公众号:北服本科招生电子
邮箱:bf64288364@sina.com
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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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主要课程有:服装表演、形体训练、舞蹈基础、礼仪修养、化妆基础、模特心理学概论、镜前造型基础、表演实践、文化经纪人管理、整体造型设计、时尚传播与公关、时尚品牌管理与推广、时尚编导实务;舞美构成及秀场空间设计、灯光理论及运用、音乐制作与剪辑、服装表演编导实践等。
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方向包括:模特经纪机构或演艺经纪机构中担任高层管理、时尚编导、签约模特和专业培训等工作;专业院校中担任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服装企业中担任设计或营销工作;专业媒体(如电视台、杂志社或网络媒体)中担任时尚编辑等工作;广告及影视界从事策划等工作等。
2.表演(广告传播)专业
主要课程有:戏剧影视表演、舞台语言技巧、声乐基础、舞蹈基础、形体训练、化妆基础、礼仪修养、模特心理学概论、服装表演、摄影基础、整体造型设计、影视广告编导与制作、服饰搭配技巧、时装展示与陈列、流行趋势分析、时尚品牌管理与推广、时尚传播与公关、时尚摄影与实践、服装表演编导与策划、广告文案、时尚评论与写作等。
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方向包括:可在平面、影视广告拍摄、时尚机构、电台、电视台、新闻媒体从事相关工作,也可从事时尚编辑、时尚模特或演艺经纪机构的管理、编导、签约艺人和专业培训等工作,或在专业院校中担任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还可向影视表演、主持人方向发展。
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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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服装学院表演专业考试着装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为了体现考试的公正、公平,2019年表演(服装表演/广告传播)专业各项考试中,要求考生必须遵照下列着装要求提前准备,并按要求在考试不同环节进行着装,所有服装表面除了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要求不得有其他任何装饰物,包括滚边、印花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二、测体
女生:分体式肉色或白色内衣裤;男生:上身裸身状态,下身穿着肉色或白色内裤。
三、初试
形体观察
女生:分体式单色泳装,泳裤为三角式不能为裙式。
男生:上身裸身状态,下身穿着单色合体泳裤。
*参考图片1和2。
模特技巧
女生:分体式单色泳装,泳裤为三角式不能为裙式。
男生:上身裸身状态,下身穿着单色合体泳裤。
*参考图片1和2。
四、复试
形体观察
女生:分体式单色泳装,泳裤为三角式不能为裙式。
男生:上身裸身状态,下身穿着单色合体泳裤。
*参考图片1和2。
模特技巧/镜前展示
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服装,但必须符合前面总体要求与规定。
*参考图片3和4。
才艺表演/个人展示
考生可以根据考试要求自备服装,但必须符合“着装要大方得体,避免低俗化”的要求与规定。
口试环节
考生穿着才艺表演/个人展示服装,不需要更换其他服装。
如有违背上述规定,将根据情节给予考生警告,以至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理,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
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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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服装学院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北京服装学院!
为使您顺利参加专业课考试,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资格审核及测体:
时间:2019年1月9日(周三)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服装综合楼(5号楼)大礼堂
初试及复试:
初试时间:2019年1月10日(周四),考生签到时间安排将于1月9日20:00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复试时间:2019年1月11日(周五),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及考生签到时间安排将于1月10日22:00前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初试、复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艺术教学楼(7号楼)二层1号秀场。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上初试及复试安排参加考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及测体前,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签到,然后到指定地点进行形体测量。
量体时着肉色或白色内衣裤(女生着分体式肉色或白色内衣裤;男生上身裸身状态,下身穿着肉色或白色内裤,具体要求参见附1)。
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前一天公布的初试、复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
考试前,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签到处签到并凭证换取考试号牌(签到处设在艺术教学楼二层报告厅),签到后进入等候区等候考试,在等候区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号牌顺序进入考场。
任何非考试人员不得进入等候区。如考生有特殊情况,应与考务人员说明并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3.考生进入考场前,应认真检查自己所带物品是否齐全。
(1)初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泳装(女生为分体式单色泳装,泳裤为三角式不能为裙式;男生为单色合体泳裤),女生均应携带高跟鞋(鞋跟不超过10cm)。
(2)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泳装和用于模特技巧考试环节所需服装,还应携带才艺表演(舞蹈、武术或健身操等)用服装道具,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
4.初试、复试时考生均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违反规定者不得参加考试。长发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着泳装时须赤足且不得穿丝袜。
5.初试、复试的形体观察测试中,考生将按照5人一组进入考场进行考试,入场时应保持安静和环境整洁,考生在进入更衣室后应及时更换考试要求的服装,将号牌佩带在上身正面右下方,并在后台指定位置等候考试,候场时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将头探出背景板,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有问题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6.初试时,在形体观察测试后考生不需换装,着泳装进行模特技巧测试(女生须更换高跟鞋)。
7.复试时,在形体观察测试后,考生应迅速到后台更换服装进行模特技巧测试(女生须更换高跟鞋)。
在此环节中,考生按照号牌顺序逐个登台,根据考评组提供的音乐进行行走、转身、摆姿势等展示。
模特技巧测试后,考生应及时更换服装进行才艺表演测试和口试。
才艺表演环节中,考务人员按照考生上交的伴奏音乐播放,不提供现场提交伴奏音乐,无音乐伴奏者应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
8.口试环节中,考生须按照随机抽取的题目回答问题,考生如有专业比赛获奖和演出、拍照实践经历,可在此环节向评委简要介绍,如果有资料可带上场,但内容不得涉及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曾参加培训机构等)。
9.考生须保管好个人物品,考试结束后,应带好自己的所有物品迅速离开考场,离场前须在签到处交回考试所用号牌,不得将号牌带出考场。
10.复试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1月16日左右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11.以上规定请考生认真遵照执行,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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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服装学院表演(广告传播)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北京服装学院!
为使您顺利参加专业课考试,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资格审核及测体:
时间:2019年1月11日(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服装综合楼(5号楼)大礼堂
初试及复试:
初试时间:2019年1月12日(周六),考生签到时间安排将于1月11日20:00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复试时间:2019年1月13日(周日),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及考生签到时间安排将于1月12日22:00前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初试、复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艺术教学楼(7号楼)二层1号秀场。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上初试及复试安排参加考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及测体前,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签到,然后到指定地点进行形体测量。
量体时着肉色或白色内衣裤(女生着分体式肉色或白色内衣裤;男生上身裸身状态,下身穿着肉色或白色内裤,具体要求参见附1)。
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前一天公布的初试、复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
考试前,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签到处签到并凭证换取考试号牌(签到处设在艺术教学楼二层报告厅),签到后进入等候区等候考试,在等候区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号牌顺序进入考场。
任何非考试人员不得进入等候区。如考生有特殊情况,应与考务人员说明并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3.考生进入考场前,应认真检查自己所带物品是否齐全。
(1)初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泳装(女生为分体式单色泳装,泳裤为三角式不能为裙式;男生为单色合体泳裤),女生均应携带高跟鞋(鞋跟不超过10cm)。
(2)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泳装和用于镜前展示考试环节所需服装,还应携带个人展示(台词、舞蹈等)用服装道具,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
4.初试、复试时考生均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违反规定者不得参加考试。长发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着泳装时须赤足且不得穿丝袜。
5.初试、复试的形体观察测试中,考生将按照5人一组进入考场进行考试,入场时应保持安静和环境整洁,考生在进入更衣室后应及时更换考试要求的服装,将号牌佩带在上身正面右下方,并在后台指定位置等候考试,候场时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将头探出背景板,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有问题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6.初试时,在形体观察测试后考生不需换装,着泳装进行模特技巧测试(女生须更换高跟鞋)。
7.复试时,在形体观察测试后,考生应迅速到后台更换服装进行镜前展示测试(女生须更换高跟鞋)。
在此环节中,考生按照号牌顺序逐个登台,根据考评组提供的音乐以场地中设置的高、中、低组合道具为支点进行摆姿势展示。
镜前展示测试后,考生应及时更换服装进行个人展示。
个人展示环节中,考务人员按照考生上交的伴奏音乐播放,不提供现场提交伴奏音乐,无音乐伴奏者应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
8.个人展示环节中,考生须脱稿进行台词展示,时长2分钟以内,然后进行舞蹈或形体展示,时长1分钟以内。
之后,考生须口头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考生如有专业比赛获奖和演出、拍照实践经历,可在此环节向评委简要介绍,如果有资料可带上场,但内容不得涉及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曾参加培训机构等)。
考生如有能体现自己特色与能力的其他才艺(如:器乐、声乐等)均可准备,评委根据考察需要加试。
9.考生须保管好个人物品,考试结束后,应带好自己的所有物品迅速离开考场,离场前须在签到处交回考试所用号牌,不得将号牌带出考场。
10.复试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1月16日左右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11.以上规定请考生认真遵照执行,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