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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1.按综合分录取,即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占一定的百分比,二者相加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大部分综合性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多采用这种录取规则。这种方法相对来讲较适合于文化课成绩好的学生,即使专业成绩排在末尾,但只要文化成绩考的很好,综合分达到要求,一样能被录取。当然,这种录取规则,专业课和文化课占得比重是关键,既有偏重文化课成绩的,也有偏重专业课成绩的。专业成绩较好的考生应选择报考专业分占比例较大的学校或者专业,而文化成绩强但专业成绩弱的考生适合选报文化成绩占比例较大的学校或专业。

2.文化课成绩过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这种录取规则游离于选拔专业水平高的考生。若是专业成绩排名比较靠后,即使文化成绩较高也可能不被录取。对考生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性院校多采取这种录取规则。

3.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显而易见,这种录取方式适合于文化课成绩较好的考生。一些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省级联考或其他院校专业合格成绩的学校多采用这种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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